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體育專任教師聘任條件

 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體育專任教師聘任條件

需求人數

乙名

職稱

體育專任教師

基本條件

專長/領域

【條件二擇一】

  •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體育運動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。
  • 術科專長:具籃球、排球或其他新興項目甲組或相關等級以上資格者
  •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體育運動相關科系碩士以上學位
  • 術科專長:具籃球、排球國家代表隊資格或其他新興項目相同等級者

工作內容

1.體育課程教學

2.支援高齡健康與運動科學學程及研究所課程

3.運動代表隊組訓

4.協助辦理體育室行政業務

檢附資料

1.個人履歷表、自傳、東海大學人事資料表【http://phed.thu.edu.tw/web/downloads/list.php

2.大學以上學、經歷證明及最高學歷成績單【持國外學歷者,畢業證書、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】

3.術科主專長及副專長佐證資料

4.近5年學術研究著作目錄【擇優至多五篇】

5.術科課程大綱主、副專長各1門

6.學科課程大綱2門請參閱【https://swss.thu.edu.tw/web/page/page.php?scid=108&sid=175

7.新聘專任教師應徵資料表【http://phed.thu.edu.tw/web/downloads/list.php】,並將電子檔寄至phed@thu.edu.tw

8.新進聘任教師個資告知聲明【http://phed.thu.edu.tw/web/downloads/list.php

備註

1.收件截止日:民國 115 年3月2日前寄達

2.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:

  台中市西屯區(407)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東海大學人事室收

  (請於信封加註姓名及應徵體育教師)

3.應聘日期:115年8月1日起聘

4.所寄資料,一律不寄還;如須退件,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。